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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十五五”时期“三大板块”
协同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临汾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临汾市“十五五”时期“三大板块”协同发展规划》编制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汾市“十五五”时期“三大板块”协同发展规划编制
2.采购人: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当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近三年多次完成过省内外类似项目;
(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并多次实际参与主导过此类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打印结果截图);(5)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省内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结题证明)。
3.报价文件和相关资质文件需提供2套(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按时密封寄送或递交,提供复印件的供应商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采购询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即自行作废。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截止:2025年8月29日18:00。
2.地点:临汾市解放西路市府街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科(317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18:0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汾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临汾市解放西路市府街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科(317办公室)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0357-20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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