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版 > 通知公告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汾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22-02-10来源: 临汾市发改委

临发改价格发〔2021〕436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依据《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1〕39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1〕487号)精神,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和征求的意见,现将我市中小学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收费标准

(一)定价原则。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班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规定的上限基准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我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按照行政区域、班型类别分别确定。线下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

(二)基准收费标准。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表一)

区 域

收费标准(元/课时·生)

10人以下

10-35人

35人以上

临汾市城区

23

19

15

县市区

11

9

8

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表二)

区 域

收费标准(元/课时·生)

10人以下

10-35人

35人以上

临汾市城区

28

25

19

县市区

19

15

12

(三)浮动幅度。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四)各年级各学科培训收费标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培训成本差异,在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线下各年级、各学科培训收费标准。

(五)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适时对基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和财务运行资料,定期并按通知向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收费标准执行及成本运行情况。

二、严格收费公示制度

各县市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政策。各培训机构要按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开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教师资质等信息。

三、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四、抓好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督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收费政策。对收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汾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80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