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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投资计划项目谋划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11-05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投资计划项目谋划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工程咨询单位,承担我委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谋划项目活动组织及其他咨询等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临汾市投资计划项目谋划、重大工程项目前期评审论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政策性资金申报审核评估、组织邀请国家级项目谋划专家召开全市项目谋划培训会等。

项目谋划与储备:紧扣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围绕项目实施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储备符合我市发展定位的投资计划项目,建立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

咨询评估服务:承接我市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各类上级资金申请报告等评估任务,以及相关规划中期评估、项目后评价等工作,出具专业、独立、客观的评估报告。

政策研究与服务:深入解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国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上级资金政策,为我市相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及培训服务;协助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课题研究。

其他拟开展的委托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项目评估等相关内容。

(二)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三) 3 年(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完成所申请专业总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评估等相关业绩不少于 15 项(特殊行业除外),且至少承担过 3 项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谋划或评估任务。

(四)项目负责人须为经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需实际主持项目工作,不得挂名履职;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专业结构涵盖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政策研究等领域。

(五) 3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书面承诺函。

(六)熟悉山西省及临汾市政府投资管理规定,掌握各类上级资金申报要求,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质量控制体系。

(七)符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U 盘存储):

封面:注明“临汾市投资计划项目谋划咨询评估机构申报材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编制日期。

目录:包含材料清单及对应页码。

基本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信等级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复印件。

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业绩证明:近 3 年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需包含项目金额、服务内容、委托方联系方式等关键页),按时间顺序排列。

团队资料: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复印件,团队人员配置表及岗位分工说明。

服务方案:包括质量控制体系、工作流程、响应机制、针对临汾市重点领域的服务思路等。

信用材料:“信用中国” 等平台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信等级评价、获奖情况等补充材料。

四、遴选程序

材料报送: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19将材料报送或邮寄至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邮寄报送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核查:我委将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组建评审小组,在申报单位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咨询业绩、咨询文件规范性、服务团队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此次进入我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后,我委各科室按需求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与咨询单位再行签订委托评估服务协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合作机构名单并公告。

五、服务期限与费用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按规定参与下一轮征集。

费用标准:咨询评估费用参考《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费用标准》规定具体及其他服务费用根据委托内容及复杂程度,由委托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相关服务采购。

合作期间,对委托事项实行2小时内响应,按要求时限完成评估任务及成果交付,配合开展评估成果答疑与复核。我委将按照“平时有交流、年中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的机制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考核不合格的将从名录剔除。

咨询电话:0357-2091983(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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